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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2948253/2017-00256 | 信息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解读材料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7-07-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十三五”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南京市“十三五”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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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以及《健康南京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南京2017-2020行动计划》有关要求,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社会和谐稳定,制定了《南京市“十三五”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制订《行动计划》的必要性
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中新老问题和难点问题并存,防治任务更加艰巨。尚有一定数量的感染者和病人未被检测发现,性传播成为最主要传播途径,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感染率较高,青年学生感染艾滋病疫情有所上升,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合成毒品滥用及不安全性行为在一定范围存在等诸多因素加大了艾滋病传播风险,社交新型媒体的普遍使用增强了易感染艾滋病行为的隐蔽性,人口频繁流动增加了预防干预难度。防治技术手段有限,防治能力尚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防治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仍需要长期不懈做好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
二、《行动计划》的目标
“十二五”期间,艾滋病检测力度持续加大,经注射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得到有效控制,发现率提高72.1%,病死率降低78.5%,重点人群疫情快速上升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全市整体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十三五”总体目标是: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持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进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不断减少社会歧视,将我市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1、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2、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
3、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
4、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5、全市一期和二期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呈下降趋势;先天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在15/10万活产数以下,实现基本消除先天梅毒的目标。
三、《行动计划》的内容
《行动计划》提出了“三个提高”、“三个落实”的防控策略措施。
(一)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增强公众艾滋病防治意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开发适宜的宣传材料,提高信息针对性和可接受性。充分发挥社会公众人物影响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开展艾滋病疫情信息交流与警示、感染风险评估、在线咨询等活动,增强宣传效果。
(二)提高综合干预实效性,有效控制性传播和注射吸毒传播。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城乡接合部、农村等薄弱地区打击力度,依法从重处罚容留与艾滋病传播危险行为相关活动的场所和人员。加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突出疫情和危害严重性、有效防治措施等,促使其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减缓新吸毒人员的增加速度,将艾滋病防治与禁毒工作紧密结合,减少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病。
(三)提高检测咨询可及性和随访服务规范性,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减少传播。进一步健全实验室网络,构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网络,根据需要设置艾滋病确证检测实验室,提高检测能力。提高首次随访工作质量,强化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心理支持、行为干预及检测、医学咨询和转介等工作,告知其合法权益、责任义务和相关政策法规,督促他们及时将感染情况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并动员开展检测。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依法及时报告艾滋病疫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做好疫情和政务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四)全面落实核酸检测和预防母婴传播工作,持续减少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落实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工作,完善血站服务体系。落实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在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全面覆盖的基础上提高服务质量。
(五)全面落实救治救助政策,挽救感染者和病人生命并提高生活质量。全力推进抗病毒治疗工作,提高感染者和病人治疗可及性和及时性。逐步扩大中医药治疗规模,扩大中医药治疗覆盖面。加强合法权益保障,要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医、就业、入学等合法权益。
(六)全面落实培育引导措施,激发社会组织参与活力。按照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总体要求,发挥社会组织易于接触特殊人群、工作方式灵活等优势,将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整体防治工作计划。发挥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引导作用。通过多渠道筹资,扩大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规模并完善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挥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四、《行动计划》的落实
为保障《行动计划》目标的实现,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从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治能力,加大投入力度、保障防治经费和药品供应,加强科研与国际合作、提升防治水平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强调各级政府主导辖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保障艾滋病防治经费投入,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建立部门考核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及时对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