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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253/2026-32748 信息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6-06-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南京中润医学检验实验室停业的批复
文  号:     关 键 词:    南京中润医学检验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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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中润医学检验实验室停业的批复

南京中润医学检验实验室:

 你单位停业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登记号为MA1WLDUT632011113P1202的南京中润医学检验实验室自本批复签发之日起停业,停业期限至2027年4月22日止。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依法妥善安置你单位人员和保障你单位职工合法权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请你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医疗安全与维稳工作要求。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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