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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2948253/2024-33578 | 信息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4-05-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大家医学检验实验室暂缓校验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南京大家医学检验实验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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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家医学检验实验室暂缓校验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南京大家医学检验实验室(机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紫峰路34号协澳研创园B栋1-4层)因存在不符合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等问题,我委依法予以1个月暂缓校验期(期限从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该单位于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我委提出再次校验申请,我委将再次进行校验。
暂缓校验期间,不得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如违反上述规定,我委将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或者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未向我委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的,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