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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5日传染病卫生监督行政检查事项
文章来源: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7-21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执法主体名称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检查类型

日常检查

对传染病卫生的行政检查

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京苏朗美容医院等2户次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检查结果

南京苏朗美容医院: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检查决定

南京苏朗美容医院: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检查日期

2025年7月1日—7月15日

说明:本行政执法检查公开内容是指除“双随机”检查以外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及投诉举报核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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