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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31日计生生育和母婴保健卫生监督行政检查事项
文章来源: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4-1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执法主体名称 |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检查类型 | 日常监督 |
检查内容 | 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
检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等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京南园妇产医院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证件类型 | …… |
证件号码 | …… |
检查结果 | 该院悬挂的牌匾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不符 |
检查决定 | 已责令该院拆除不符合规定的牌匾,同时依据《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对该机构记2分。 |
检查日期 | 2026年3月16日—3月31日 |
说明:本行政执法检查公开内容是指除“双随机”检查以外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及投诉举报核查等。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77号
